11月24日,斗门区住建局发布《斗门区2017年房地产行业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宣布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持续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中介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明确将严查捂盘惜售、收取定金等行为。
房地产商 不得捂盘惜售
《工作方案》显示,此次整治行动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房地产行业管理,建立公平诚信、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将通过突击检查、暗访、巡回检查、抽查、受理群众投诉等展开。
根据《工作方案》,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以认购、预定、排号、排卡、入会等方式或以借款、理财、保险等名义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购房款等费用;或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未在十日内对外开盘销售,不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等行为是此次行动的重点整治对象。
房地产中介 不得发布虚假房源信息
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利用虚假或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等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无照经营或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的行为;实施合同欺诈的行为等等是主要整治内容。
物业管理 不得只收费不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使用人的投诉置之不理,经查证属实又不服从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标准提供服务或收费的,只收费不服务或服务不到位的;未按照规定公布共用配套设施设备和公共水电费用分摊情况等行为,也将受到整治。
整治行动 分三阶段
1、从即日起至11月26日为自查自纠阶段;
2、11月27日至12月20日为督促检查阶段,检查组将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现场查处轻微违规的行为,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出现严重违法的立即固定证据;
3、12月21日至12月31日为处理阶段,斗门区住建局将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行政处罚并将相关调查和处罚情况上报市住规建局及市中介行业协会。